
MediaTek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聯發科技嚴格遵循六個核心價值:誠信、創新、兼容並進、客戶導向、勇氣深思、不斷精進
MediaTek 企業治理系統原則
聯發科技經營團隊一向秉持誠信、創新、兼容並進、客戶導向、勇氣深思及不斷精進六個核心價值為經營最高準則,並依台灣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規之規範,架構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制度。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之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併購策略委員會以強化其管理及監督機能,對於公司治理所遵循之主要原則為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委員會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以及建立完備之資訊揭露制度,提供各項有關營運、財務、董事會、股東會之資訊於公司網站及證期會公開資訊網路申報系統,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相關之最新訊息。
本公司經民國一O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法務長宿文堂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下設置「公司法務處」為公司治理專責單位,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宿法務長具備律師資格及於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及其他依法令所訂之事項等。
民國一一二年度治理執行情形如下: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事務
- 定期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進行董事會績效評核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111.07.15 | 企業財務資訊之解析及決策運用 | 3 |
111.07.29 | 國際稅和國內稅最新發展與修法趨勢(上) | 3 |
111.07.29 | 國際稅和國內稅最新發展與修法趨勢(下) | 3 |
111.11.09 | 獨董如何及早察覺公司有財務危機 | 3 |
112.05.31 | 從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公司治理4.0)看公司治理趨勢與因應(上) | 3 |
112.05.31 | 從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公司治理4.0)看公司治理趨勢與因應(下) | 3 |
112.09.01 | 以興利思維發揮獨立董事專業職能 | 3 |
112.10.31 | 從經營權與股東行動主義觀點,由外資投票實務案例解析,國際思維之董監責任 | 3 |
112.11.22 | 營業秘密保護與管理實務公益分享座談會 | 3 |
112.12.01 | 營業秘密訴訟實務及生成式AI對營業秘密保護帶來的影響 | 3 |
113.03.08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 | 3 |
113.05.27 | 企業面對淨零排放因應之道(上) | 3 |
113.05.27 | 企業面對淨零排放因應之道(下) | 3 |
113.11.28 | 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實務探討 | 3 |
組織圖

誠信經營守則及從業道德行為規範
誠信為聯發科技六大核心價值之首,除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及從業道德行為規範,要求所有員工以誠信作為執行職務的基本原則,並遵守從業道德行為規範八大準則。
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民國一O四年十月三十日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明訂由人力資源本部及法務暨智財本部負責誠信經營政策制定,由內部稽核處負責監督執行,承諾積極落實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本公司由法務暨智財本部負責誠信經營政策之推動,每年定期一次(民國一一三年度是一一三年十月三十日)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為履行內線交易防範,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年底修訂「內線交易防制辦法」,明訂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並於民國一一三年每季以電子郵件通知董事及相關員工禁止交易期間、每月提供內部人股權管理相關法令規定(包含內線交易之禁止)以提醒內部人遵法義務、將內線交易防範列為公司員工必修線上課程,課程內容包含內線交易構成要件、法律責任、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準則等。
一O八年依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從業道德行為規範」之授權,訂定「舉報辦法」,明確建立本公司舉報管道及調查處理程序,使本公司所制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從業道德行為規範」得以落實執行,並維護舉報人之合法權益。
本公司依據從業道德行為規範八大原則,持續提供員工教育訓練課程,例如從業道德規範、智權資訊管理、營業秘密侵害防範及內線交易防範,其中內線交易規範課程涵蓋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相關規範、責任與案例等。具體課程名稱、對象、訓練總時數、完訓人次及完訓率請見下表。
2024 年員工參與訓練課程情形
2024 年課程名稱 | 完訓人數 | 訓練總時數 | 完訓率 |
從業道德行為規範 | 666 | 224 | 100% |
內線交易防範 | 666 | 224 | 100% |
營業秘密侵害防範(全球年度訓練) | 22,014 | 2,344.06 | 100% |
智權資訊管理(全球年度訓練) | 22,014 | 2,344.06 | 100% |
*以上課程均為全員指定必修課程,新進人員必須於職前訓練完成之。相關課程適時更新,並指定相關人員接受訓練。
董事會
董事會
為達成公司治理之目標,本公司董事會之主要任務包括:
- 訂定有效及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
- 選擇及監督經理人
- 審閱公司之管理決策及營運計畫
- 審閱公司之財務目標
- 監督及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
- 確保公司遵循相關法規
- 規劃公司未來發展方向
- 建立與維持公司形象
- 善盡社會責任
- 選任會計師
董事簡介
職 稱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董事長 | 蔡明介 | 113.05.27 | -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 聯華電子(股)公司第二事業群總經理 |
副董事長暨執行長 | 蔡力行 | 113.05.27 | - 美國康乃爾大學材料科學暨工程博士 - 中華電信(股)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總經理暨總執行長 |
董事暨總經理暨營運長 | 陳冠州 | 113.05.27 | -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矽統科技(股)公司工程師 |
董事 | 孫振耀 | 113.05.27 | - 中原大學電子工程學士 - 中國惠普有限公司總裁 |
獨立董事 | 吳重雨 | 113.05.27 |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博士 - 國立交通大學校長 |
獨立董事 | 張秉衡 | 113.05.27 | - 美國普渡大學材料科學暨工程博士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人力資源組織副總經理及資材暨風險管理組織副總經理 - 茂迪(股)公司董事長 |
獨立董事 | 林夏如 | 113.05.27 | - 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博士 - 高盛集團常務董事、合夥人 |
獨立董事 | 張耀文 | 113.05.27 | -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計算機科學博士 - IEEE CEDA President (電子設計自動化學會總裁) - ACM Fellow/IEEE Fellow (ACM會士/IEEE會士) |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本公司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民國一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該辦法,新增外部績效評估機制,包括明定應至少每三年執行外部績效評估一次及外部評估單位之資格條件等。
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之規定,董事會績效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評估方式以內部評估方式進行,整體董事會之績效評估則以內部評估及外部評估(每三年至少一次)兩種方式擇一或併行。本公司辦理內部績效評估時,由公司治理專責單位執行,辦理外部績效評估時,由符合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所訂資格條件之外部評估機構或專家學者團隊執行。
每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提報董事會,並將該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摘要揭露於本公司網站或年報。董事會相關績效評估結果亦作為訂定董事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自民國一零六年起每年第四季均定期執行一次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並於民國一一一年委請外部專業獨立機構進行整體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民國一一三年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摘要如下:
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
評估期間: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評估方式:整體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自評
評估標準: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整體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蓋以下五大構面: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下列事項:
- 對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併購策略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下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薪資報酬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併購策略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與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評估結果:最近一次(民國一一三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 整體董事會:優。
- 個別董事成員:優。
- 審計委員會:優。
- 薪資報酬委員會:優。
- 併購策略委員會:優。
董事會報告日期:前開績效評估之詳細內容將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一季董事會(民國 114 年 2 月 7 日)上呈報。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每三年執行一次,最近一次於民國一一一年執行)
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就整體董事會之外部績效評估範圍:
執行期間:民國 111 年 8 月至 9 月
執行評估之外部專業機構: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企管理諮詢公司」) 外部專業機構具獨立性之理由:安企管理諮詢公司並非本公司之關係人或具影響獨立性之商業關係,參與人員及其二等親內親屬未於本公司擔任具重大影響之職務,亦未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財務利益關係或收受餽贈。
評估期間: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5 月 31 日
評估標準:董事會架構、成員及流程與資訊等三大構面及八個評估項目(董事會架構與流程、董事會組成成員、法人與組織架構、角色與權責、行為與文化、董事培訓與發展、風險控制的監督、申報/揭露與績效的監督)
評估方式:透過文件檢閱、問卷及實地訪查(與董事長、1 位董事及 1 位獨立董事進行個別訪談)進行評核,經安企管理諮詢公司綜合評估,提出觀察與建議。
董事會報告日期:評估結果業於民國 111 年 10 月 28 日向董事會報告
評估結果:聯發科技已連續兩年於上市公司治理評鑑為前 5% 之公司,公司擁有完備之董事會運作制度,使董事會成員可於董事會發揮自身專長以應對公司經營之需求。公司亦致力於企業永續發展,持續推動綠色營運並以 2050 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目標,且公司持續投入社會參與及推動科技人才培育。經綜合評估,聯發科技於董事會架構、成員及流程與資訊方面之綜合表現分別為進階、標竿與標竿。
改善計畫:
三大構面 | 改善建議 | 評估結果 | 改善計畫 |
董事會架構 | • 建議併購策略委員會之議事規劃,除審議具體個別之併購案件外,亦可定期討論集團整體併購策略。 • 因應主管機關積極推動董事性別平等計畫,建議可提高女性董事席次。 |
進階 | • 除具體併購案件的討論外,定期於併購策略委員會討論集團整體併購策略。 • 本公司充分理解並認同董事會性別多元化之重要性,已於 2023 年 5 月 31 日股東會增選一名女性獨立董事。 |
成員 | • 建議公司可透過多元管道逐步建立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人才庫,組建具備符合公司發展策略目標所需專業與實務經驗之董事會及幕僚團隊。 | 標竿 | • 本公司現在已有透過海內外不同管道,持續網羅多元人才,未來亦將持續拓展人才網羅之管道,以持續擴充人才庫,穩固公司永續經營。 |
流程與資訊 | • 建議持續評估 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對於聯發科技業務及財務績效的影響,例如優化綠色營運等政策相應的措施以追求永續發展目標。 | 標竿 | • 本公司近年持續於公司營運中落實 ESG,董事會並已決議通過本公司2050溫室氣體淨零目標,並於 2022 年 9 月底正式對外公布,未來將持續落實永續發展之目標。 |
*註:
評估標準(分三評等):基礎、進階及標竿
基礎(符合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
進階(符合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並有一套既定且有效的實務作法,或是主動提升該面向的績效表現)
標竿(不僅優於主管機關及相關法規基本要求,且該實務作為相當於標竿典範)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訂有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依本公司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等,選任多元化背景及觀點之成員,其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國籍、文化、教育背景、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除此之外,董事會成員提名的考量因素亦包括,董事候選人應具備誠信正直之聲譽,在各專業領域享有傑出成就、經驗及名望,承諾投入充分時間參與監督公司業務,並具有協助經營管理之能力,且對公司的成功提供貢獻等。如屬獨立董事,其資格條件應符合法令規定。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八位董事組成,包括四位獨立董事(占50%)及三名具員工身分之內部董事(占37.5 %)。本公司董事皆為本國藉,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有1名董事年齡位於51-55歲、2名董事年齡位於56-60歲、1名董事年齡位於66-70歲及4名董事年齡位於71-75歲。董事會成員包含理工、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相關經驗則涵蓋半導體工業各領域,包括晶圓代工(包括蔡力行董事及張秉衡獨立董事,共二位)、本公司從事的 IC 設計(包括蔡明介董事、陳冠州董事及吳重雨獨立董事,共三位)、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即張耀文獨立董事)、產品終端應用(即孫振耀董事)等,以及具有財務經驗之林夏如獨立董事。
此外,為達本公司多元化政策要求之背景、經歷、專業等面向之多元性,促進多元觀點,本公司董事會應至少有一名董事具學界背景、至少一名董事具有會計或財務專業,以及至少一名董事具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作為具體管理目標。本公司目前八位董事中,有三位董事長期在學界任職(包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吳重雨榮譽退休講座教授、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林夏如研究教授及國立臺灣大學張耀文特聘教授),有五位董事具有財務專業(包括蔡明介董事、蔡力行董事、陳冠州董事、張秉衡獨立董事及林夏如獨立董事),並有六位董事具有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包括蔡明介董事、蔡力行董事、陳冠州董事、孫振耀董事、張秉衡獨立董事及林夏如獨立董事),已達成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的具體管理目標。本公司董事之多元化情形詳如下表: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內部控制制度訂定或修正及有效性之考核
-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財務報表
- 風險管理之督導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 稱 | 姓 名 | 選任日期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吳重雨 | 113.05.27 |
獨立董事 | 張秉衡 | 113.05.27 |
獨立董事 | 林夏如 | 113.05.27 |
獨立董事 | 張耀文 | 113.05.27 |
審計委員會開會情形
審計委員會於最近年度(民國一一三年)共開會五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吳重雨 | 5 | 0 | 100% | 民國 113 年 5 月 27 日股東常會改選獨立董事,連任 |
獨立董事 | 張秉衡 | 5 | 0 | 100% | 同上 |
獨立董事 | 林夏如 | 5 | 0 | 100% | 同上 |
獨立董事 | 湯明哲 | 3 | 0 | 100% | 民國 113 年 5 月 27 日卸任 |
獨立董事 | 張耀文 | 2 | 0 | 100% | 民國 113 年 5 月 27 日股東常會改選獨立董事,新任 |
最近年度(民國一一三年)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及決議結果:
開會日期 | 會議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113.02.23 | 第三屆 | 第 17 次 |
|
審計委員會一致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通過所有議案。 |
113.04.26 | 第三屆 | 第 18 次 |
|
審計委員會一致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通過所有議案。 |
113.07.30 | 第四屆 | 第 1 次 |
|
審計委員會一致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通過所有議案。 |
113.10.29 | 第四屆 | 第 2 次 |
|
審計委員會一致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通過所有議案。 |
本公司獨立董事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會議進行溝通,並分別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單獨於座談會中進行討論,互動狀況良好。
內部稽核主管每年至少四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向獨立董事呈報稽核計畫執行及改善情形,內部稽核主管亦定期每季於座談會中,單獨向獨立董事進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重要稽核業務報告,並就本公司內控執行之成效進行溝通與意見交流;會計師每年至少兩次於審計委員會會議及每年至少一次與獨立董事單獨於座談會中就本公司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或財務、稅務、內控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充分討論。
若有特殊重大事項時,亦得隨時召開會議討論。
近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及結果摘要:
日 期 | 會議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意見 |
108.01.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8.03.21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8.04.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8.07.30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8.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02.0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03.1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04.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07.30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01.21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01.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03.16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03.18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04.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04.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07.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07.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10.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10.25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01.25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01.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02.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02.25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04.25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04.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07.26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07.28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10.24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10.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01.30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02.02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02.20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02.24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04.26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04.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07.20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07.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10.24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10.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01.29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01.30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02.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02.23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04.25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04.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07.19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07.30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10.23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近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及結果摘要:
日 期 | 會議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意見 |
108.03.21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8.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03.1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09.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03.18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0.10.22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0.10.25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02.25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1.10.26 111.10.27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1.10.27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02.24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2.10.24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2.10.26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02.23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113.10.23 | 座談會(單獨會議) |
|
無意見 |
113.10.29 | 審計委員會 |
|
無意見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訂定、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評估、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且委任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又因本公司依法設置獨立董事,故至少有獨立董事一人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召開至少二次,有關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113.06.13 | - 美國普渡大學材料科學暨工程博士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人力資源組織副總經理及資材暨風險管理組織副總經理 - 茂迪(股)公司董事長 |
委員 | 吳重雨 | 113.06.13 |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博士 - 國立交通大學校長 |
委員 | 李吉仁 | 113.06.13 |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企業管理博士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兼EMBA執行長 - 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教學與資源發展副院長 -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專任教授及台大創意創業中心主任 |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歷年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出席情況摘要:
年度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民國 109 年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2 | 100% |
民國 109 年 | 委員 | 吳重雨 | 2 | 100% |
民國 109 年 | 委員 | 李吉仁 | 2 | 100% |
民國 110 年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3 | 100% |
民國 110 年 | 委員 | 吳重雨 | 3 | 100% |
民國 110 年 | 委員 | 李吉仁 | 3 | 100% |
民國 111 年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3 | 100% |
民國 111 年 | 委員 | 吳重雨 | 3 | 100% |
民國 111 年 | 委員 | 李吉仁 | 3 | 100% |
民國 112 年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2 | 100% |
民國 112 年 | 委員 | 吳重雨 | 2 | 100% |
民國 112 年 | 委員 | 李吉仁 | 2 | 100% |
民國 113 年 | 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張秉衡 | 3 | 100% |
民國 113 年 | 委員 | 吳重雨 | 3 | 100% |
民國 113 年 | 委員 | 李吉仁 | 3 | 100% |
歷次薪資報酬委員會議案內容與決議結果摘要:
開會日期 | 會議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109.02.05 | 第四屆(第 4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報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09.03.19 | 第四屆(第 5 次) | 審議本公司董事酬勞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0.01.26 | 第四屆(第 6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報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0.03.18 | 第四屆(第 7 次) | 審議本公司董事酬勞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0.08.13 | 第五屆(第 1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股權獎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1.01.25 | 第五屆(第 2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報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1.03.15 | 第五屆(第 3 次) | 審議本公司董事酬勞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1.07.27 | 第五屆(第 4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持股規範與執行要點、經理人薪酬與董事酬金架構與標準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02.01 | 第五屆(第 5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報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02.23 | 第五屆(第 6 次) | 審議本公司董事酬勞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3.01.29 | 第五屆(第 7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報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3.02.23 | 第五屆(第 8 次) | 審議本公司董事酬勞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3.07.30 | 第六屆(第 1 次) | 審議本公司經理人股權獎酬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提董事會亦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經理人持股制度
為深化聯發科技經理人與股東的價值連結及公司永續經營承諾,公司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制定經理人基本持股規範(MEDIATEK INC. EXECUTIVE OFFICER STOCK OWNERSHIP GUIDELINES ),訂定公司經理人任職期間須持有年固定薪一定倍數價值之公司股票,並應於受任命為經理人後三年內達成持股數量,建立經理人長期持有公司股票制度。
併購策略委員會
董事會併購策略委員會
為強化公司治理及落實董事會策略指導功能,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7條設立併購策略委員會,該委員會職責係負責本公司集團併購案件之策略評估,並報告董事會。為落實本公司集團永續經營,除具體併購案件的討論外,並定期於併購策略委員會討論集團整體併購策略,審視全球業界重大投資案件及趨勢,掌握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與機會,借重董事之多元專業,俾利公司短、中、長期目標及永續發展目標之達成。
此外,併購策略委員會之設置不影響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職權之行使,依相關法令應由審計委員會決議之併購事項,仍應另由審計委員會依法令審議之。
本委員會現由四名董事組成,現任委員會成員為蔡明介董事長、張秉衡獨立董事、林夏如獨立董事及張耀文獨立董事,其所具備之相關專業能力詳如下表,符合本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
併購策略委員會成員
併購策略委員會成員
姓名 | 相關專業 |
蔡明介董事長(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經營管理及策略規劃 |
張秉衡(獨立董事) | 商務管理及組織規劃 |
林夏如(獨立董事) | 企管財務及策略規劃 |
張耀文(獨立董事) | 產業技術及策略規劃 |
委員會當年度運作情形
民國一一三年度已按其組織規程召開 1 次會議,全體委員均親自出席,出席率 100%。
主要經理人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主要經(學)歷 |
董事長 | 蔡明介 | May 21, 1997 | -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 聯華電子(股)公司第二事業群總經理 |
副董事長暨執行長 | 蔡力行 | June 1, 2017 | - 美國康乃爾大學材料科學暨工程博士 - 中華電信(股)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總經理暨總執行長 |
總經理暨營運長 | 陳冠州 | July 1, 2012 | -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矽統科技(股)公司工程師 |
共同營運長及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
顧大為 | January 1, 2011 |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企業管理碩士 - 美商摩根大通投資銀行副總裁 |
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莊承德 | April 7, 2009 | -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聯華電子(股)公司正工程師 |
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 周漁君 | May 30, 2011 | - 美國南加州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 Qualcomm Inc. 副總裁和中國分公司首席技術官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陸國宏 | July 1, 2006 | -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 美商矽橋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游人傑 | February 16, 2015 | - 台灣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 聯積科技(股)公司技術主任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楊哲銘 | June 1, 2016 | - 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學士 - 聯華電子(股)公司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蔡守仁 | December 1, 2017 | - 台灣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碩士 - 太和科技(股)公司科長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徐敬全 | August 1, 2015 | - 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工程博士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人資長 | 林秀瑜 | June 1, 2016 | - 美國羅格斯大學人力資源碩士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人力資源處長 |
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 | 宿文堂 | November 1, 2016 | -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法學博士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資深專案處長 |
公司副總經理 | 張宏銘 | August 1, 2015 | - 交通大學電信工程碩士 - 中山科學研究院技士 |
公司副總經理 | 張豫臺 | January 1, 2019 | - 清華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 晨星半導體(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公司副總經理 | Vincent Yung Mien Hu | August 3, 2020 | -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安德森商學院企業管理暨行銷與創業碩士 - 美國南加州大學電機工程碩士 - Intel Corp. 副總裁 |
公司副總經理 | 吳慶杉 | November 1, 2020 | - 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研究所碩士 - 旺宏電子(股)專案經理 |
公司副總經理 | 許皓鈞 | November 1, 2020 | - 交通大學控制工程研究所碩士 - 飛瑞電子(股)高級工程師 |
公司副總經理 | 謝有慶 | February 1, 2024 | - 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碩士 |
公司副總經理 | Eric Lon Fisher | February 1, 2024 | - 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企業管理碩士 - Senior Vice President, World Wide Sales & Applications, Acacia Communications - Vice President Sales, America's and Global Key Account, Intel Corp. |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職責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配置稽核主管一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單位依稽核計畫執行工作,此稽核計畫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稽核計畫執行的成果,會定期或必要時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單位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做為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依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與「核決權限辦法」等內部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須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且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令規定須提送至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核決。相關規章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網頁專區中。
檢舉管道
聯發科技從業道德行為規範提供以下檢舉管道,對於檢舉人之個人資料及檢舉內容,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密,並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
電話舉報 : (886)-3-6030011,稽核處主管。
電子郵件舉報 : ethics.reporting@mediatek.com (自動轉發稽核處主管)。
投函舉報 : 新竹市篤行一路1號 聯發科技稽核處主管。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為確保本公司之健全經營,並落實董事會之風險管理監督功能,本公司訂有「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作為各單位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為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將本公司風險管理之督導提升至審計委員會,指定審計委員會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單位,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及執行成效。
風險管理範疇
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程序
依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之規定,風險管理流程包括下列七項作業:風險意識建立、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風險應變與控制、風險監控、風險管理報告。
- 風險意識建立:為強化本公司各部門主管及員工對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流程、風險辨識等事項之認識,本公司應針對本公司部門主管及相關員工舉辦風險管理教育訓練、研討會或說明會。
- 風險辨識:
(1) 由各營運單位分析本公司所處經營環境,潛在風險情境及其對營運的可能衝擊執行風險盤點作業,辨識影響本公司策略與目標之風險。
(2) 各營運單位就突發性之風險應立即填報執行秘書,以避免遺漏重大的風險事件。 - 風險分析:各營運單位辨識風險後,運用相關資訊判斷風險之影響程度與事件發生之可能性,以研判其風險等級。
- 風險評估:風險評估係指將風險分析結果與本公司設定之風險胃納或風險可接受門檻比較,並設定風險排序。風險評估之結果將做為進一步採取風險應變與控制的依據。
- 風險應變與控制:
(1) 風險應變係指規劃及評估風險應變方案、擬定及執行風險應變計畫。
(2) 風險控制係指依風險應變計畫制定相關政策及程序,整合於內部控制活動中。
(3) 執行秘書應協助跨部門的風險應變與控制溝通,並協助分析妥善執行控制方案所能得到的機會與效益。 - 風險監控:
(1) 審計委員會必須持續監控營運單位就風險應變與控制之執行成效,以因應環境之變動。
(2) 稽核處執行稽核內部控制之執行狀況,以確保內部管理流程有效性。 - 風險管理報告 : 各營運單位應定期提交風險管理報表予執行祕書,由執行祕書定期且及時主動呈報至審計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定期或視需要向董事會報告,作為風險管理有效性以及控管改善之評估依據。
運作情形
本公司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並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及執行成效。113 年主要運作情形如下:
- 各營運單位於民國一一三年完成風險辨識、風險分析及風險應變方案,並依風險應變方案增列相關作業之控制點,強化風險管理。
- 民國一一三年度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向董事會提報。
智慧財產管理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創新是本公司自成立以來日常營運管理的基石,為妥善保護珍貴的研發成果,持續強化本公司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於重要領域上達到技術領先,本公司制定與營運目標結合的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以「全球布局、在地實踐」的方式,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最優質的產品及服務,以永續發展的態度持續追求所在產業的領導地位。本公司承諾採取以下政策:
- 持續強化智慧財產權佈局(含無線通訊技術)
- 有效運用智慧財產權拓展專利運營
- 深化法務暨智慧財產部門與專利技術委員會協作機制,確保專利申請方向與營運目標結合
- 持續改善智慧財產管理系統
1. 專利管理
本公司之專利管理策略主要包括專利申請布局、專利管理系統、爭端因應與專利價值化等。研發成果之專利權提案申請由公司內部專責單位辦理,向國內外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提出進行審核,並透過積極參與標準制定組織擬定不同世代之技術標準;為提升專利申請的數量與品質,且加強專利運營與促進專利活化,本公司導入審核、分級及獎勵等制度,輔以特別設立之專利技術委員會,整合跨部門之研發創新能量,確保專利管理策略與本公司重要技術發展方向一致,以此為基礎建立智財競爭策略,同時藉由專利管理系統妥善記錄、整合、維護與運用專利資產,提升本公司在產業之競爭力。
2. 商標管理
商標可建立客戶對品牌的形象與認同感,鞏固市場優勢,本公司對於以商標行銷推廣與保護新產品不遺餘力,如何結合營運目標與企業商品化運作為本公司商標管理的一大重點,力求發揮科技創造無限可能的潛力。為將可代表本公司、新產品、與新技術的標識進行商標申請保護,本公司商標申請、註冊、使用、管理流程除結合產品命名篩選,在商標申請前進行檢索以評估相關法律風險外,亦著重培養行銷等部門人員之共識,強化內外部品牌行銷工作,以因應產品及市場變化之預測及早調整,消弭紛爭風險並確保商標對公司帶來之經濟效益得以充分發揮。
3. 營業秘密管理
本公司針對包括營業秘密在內之智權資訊訂有智權資訊管理規範加以保護與管理,為防範營業秘密遭受不當侵害,針對規範行為、對象、區域、機密標示及員工教育訓練等內容設有相關措施,包括執行對員工之溝通宣導、強化資安保護機制與內部查核、文件分類保護等;為深化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動,本公司設有智權資訊管理委員會,由各單位推派代表組成,定期檢討智權資訊管理相關事宜,以確保本公司營業秘密管理的合宜性及可執行性。
本公司從不間斷地追求新技術,近年積極布局 6G、WiFi 8、H.267 及 AI 等科技開發,除以智慧財產權強化競爭優勢外,亦持續關注與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最新案例與法規要求,因應潛在營運風險。
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第十屆第四次董事會進行報告(2024 年 10 月 30 日)。
本公司自 1997 年成立以來即高度重視智慧財產權,並於隔年開始導入智慧財產管理制度,配合相關法令變遷與公司業務調整定期更新與時俱進,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 2019 年更新本公司「智權資訊管理規範」,加強營業秘密保護。
- 2020 年擴編本公司專利技術委員會,深化專利管理與公司營運整合。
- 2021 年 11 月 22 日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驗證,證書有效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2022 年強化專利申請流程 e 化,專利審查全面升級為線上審查,持續提升專利申請時效。
- 2023年專利盤點系統 e 化,並重新整合專利技術分類,以強化公司各產品線的專利佈局。
- 2024 年持續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再驗證,證書有效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逐步導入 AI 工具至智財申請流程中,提升智財申請效率。
目前取得智慧財產權清單與成果如下:
- 專利:本公司在全球擁有超過 20 處研發據點,在專利布局上遍及台灣、中國大陸、美國、歐洲、印度、日本、韓國、巴西、南非等地區,總申請專利數量超過上萬件。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本公司於全球專利總數逾 14,000 件,其中 2023 年取得近 1,400 件國內外專利,在台灣 IC 設計產業排名第一。在 5G 通訊、Wi-Fi 與 HEVC/VVC 視訊編碼領域之全球專利數量持續保持台灣業界領先。
- 商標:本公司商標主要申請/註冊地區包含台灣、中國大陸、美國、歐洲、印度等地區。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於全球已註冊商標總數共計累積超過 650 件。針對本公司推出之「Dimensity Auto」車用、「Dimensity/天璣」5G、「Filogic」WiFi6、「Kompanio/迅鯤」、「Pentonic」智慧電視系列晶片,以及「DaVinci/Dimensity Agentic AI Engine」人工智慧系統等新產品,積極配合公司整體行銷策略持續耕耘全球商標布局與保護。